就业见习

2026年05月27日 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鼓励用人单位申报成为区级见习基地,带教本区户籍16-35周岁未就业青年、本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本区户籍16-35周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的标准给予带教费补贴,同时,按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学员见习生活费补贴;服务特殊群体的基地可按照服务特殊群体人数叠加享受800元/月/人的带教费补贴。见习基地录用本区户籍见习学员,缴纳社保满3个月,可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享受录用补贴。市级见习基地的见习学员按照市级标准,在市级见习生活费补贴基础上,享受区级配套补贴。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惠企稳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