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帮扶

2026年05月07日 来源:中共吉林省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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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就业生活补贴政策。对毕业年度在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地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省财政对市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助。

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800元。

落实“求职一张床”供给。由地方政府统筹盘活现有闲置楼房资源,建设“吉心驿站”,对异地求职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最长不超过1年免费入住。

强化“就业一间房”扶持。对毕业年度在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就业地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省财政对市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助。与“落实就业生活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实施“成家一套房”保障。对毕业5年内在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吉购买首套商品房时,由就业地按照博士、硕士、本科8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省财政对市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助。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